刷到过不少家长晒娃的保单——重疾险、意外险、两全险叠着买,恨不得把保障做满。说实话,热情是好的,但有些钱真没必要往里砸。

拿身故保额来说,监管给未成年人划了一条硬杠杠。你可能觉得这规定离自己很远,但它直接决定了多份保险到底能不能叠加赔付。

根据原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累计身故保额不能超过20万元人民币;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上限是50万元。注意,这里说的是“总和”——不是你买几家公司的产品就能各赔各的,是加在一起算。

有人要问了:那我家孩子已经买了教育金,还能再买寿险吗?得先把在售产品捋一遍,看累计有没有超线。超了的话,有的保险公司会直接拒保,有的会要求降额。

不过,监管设这个限额也不是一刀切。航空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未成年人身故赔付,不计入那20万或50万的额度里。说白了,这类极端风险本来就不是人为能控制的,监管也给了口子。

还有一点容易混淆:20万、50万的限制只针对身故赔付。重疾险的给付额度、意外伤残的赔付标准,一般不受这个上限约束(但具体还是要看条款,有的产品会有自己的保额上限)。所以给孩子配保险,优先级往往是先做足重疾和意外伤残的保障,身故限额反而不是最该纠结的部分。

说到底,给孩子买保险这件事,与其追着高保额买,不如先把保障类型搞清楚。预算有限的情况下,优先解决大额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的问题,等经济宽裕了再考虑教育金这类储蓄型产品。想进一步了解儿童投保的基本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