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年金险,除了关心以后能领多少钱,也担心万一自己走得早,这笔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其实像泰康嘉悦人生这类带有保证领取责任的年金产品,在身故赔付上是有明确约定的,关键得看身故发生在哪个阶段。

咱们可以把它简单分成三个时间段来看。

第一个阶段是还没开始领养老金的时候。如果在这个期间不幸身故,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比“已交保费”和“当时的现金价值”,哪个高就赔哪个。这就相当于给前期的投入做了一个保底,确保本金或者账户里的钱不会凭空消失。

第二个阶段是开始领养老金后的25年保证领取期。这个设计挺人性化的,意思是说,从你第一次领钱那天起,往后25年里该给你的钱,保险公司是保证会给到的。万一在这期间人走了,剩下没领完的那部分养老金,受益人可以一次性拿走。比如原本该领25年,结果第5年就身故了,那后面20年的钱会一次性赔给家人。

第三个阶段就是25年保证领取期结束之后。这时候因为之前承诺的养老金已经全部发完了,根据大多数此类产品的条款,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身故赔付责任了。这其实也很好理解,毕竟保证领取的部分已经兑现完毕。

当然,具体的赔付细节、现金价值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包含其他额外责任,都得以你手里那份保险合同白纸黑字写的为准。不同时期投保、不同缴费方式,条款细节可能会有差异。如果你对自家保单的具体责任还有疑问,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服务页面看看有没有相关的解读,或者直接咨询专业的顾问帮忙核对一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