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条关于某增额终身寿险免责条款的帖子,评论区炸了——“地震不赔”“高风险运动不赔”“自然灾害不赔”……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我寻思了一下,这不对啊。

就拿百年人寿传世鑫禧(典藏版)来说吧,这个产品早在2025年9月就已经停售了,你要是现在刷到有人推这款,别犹豫,先问他一句“这产品还能买吗”。停售不影响已经投保的保单效力,但新投保就别想了。

好,重点说回来——终身寿险的免责条款,到底哪些是真的,哪些是不少人自己加的戏?

行业内通用的终身寿险免责条款,通常集中在三类:

投保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这种不用多说了吧,肯定不赔;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刑事强制措施,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对不起,不赔;合同生效或复效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这个有两年观察期,两年内自杀不赔,超过两年则要按合同约定处理。

就这三类,核心就这些。

那为什么网上有人说“地震不赔”“洪水不赔”?说实话,这挺让人困惑的。主流终身寿险产品通常把自然灾害导致的身故列为保障范围,你交的保费对应的就是这个风险保障,你要是遭遇了地震洪水不幸身故,合同本来就是要赔的——所谓“不赔”,根本就是以讹传讹。

还有“高风险活动不赔”这个说法,常规终身寿险条款里,除非这项活动本身涉及违法或是你投保时故意隐瞒了高危职业,否则单纯的潜水、攀岩、跳伞等运动导致的身故,一般不在免责范围内。产品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具体还是看条款。

所以结论就是:终身寿险的免责范围远比你想的要窄,别被带偏了。任何产品都一样,具体哪些情形不赔,条款里写得清清楚楚,投保前逐条看一遍比什么都管用。

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