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朋友跟我吐槽,说他买了份重疾险,后来确诊了,合同明明写着“重疾能赔”,结果保险公司只赔了“身故保险金”。人就懵了——人都好好的,怎么就牵扯到身故了呢?这事儿说白了,就是条款没看清楚。

有些产品里,重疾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这四项,不是你想赔哪个就赔哪个。赔完其中一项,合同就终止了,剩下几项不再赔付。我寻思了一下,这逻辑其实也说得通——保险公司总不能因为同一个人、同一个风险事件,赔好几份钱吧?但问题是,投保的时候你得知道这事儿。别等到真出险了才发现,原来自己以为的“重疾能赔”,跟实际能拿到手的钱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投保前一定要在合同里找到“保险责任终止”那一页,看清楚各项赔付之间的关系。

如果你买的是带恶性肿瘤额外赔的重疾险,那等待期这个事儿你必须上心。啥叫等待期?就是你买完保险之后,保险公司给你设的一个观察期,这期间内要是确诊了某些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或者只承担基础赔付,额外的保障就不算了。很多产品恶性肿瘤额外赔的等待期是90天或180天,具体多久,不同产品不一样。但核心在于:在等待期内如果确诊了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的赔付很可能就没有了。我见过有人买了带恶性肿瘤额外赔的保险,结果刚过等待期就去体检,一查就是癌。还好过了等待期,不然真的哭都来不及。

这两个条款看起来不起眼,但真到理赔的时候,那就是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差别。投保前一定要仔细看条款,或者找个懂行的人帮忙把关。想了解更多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