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我之前也纠结过——达尔文11号的「附加险」到底指的是什么?

说实话,第一次看到产品介绍里写附加险、轻症、中症、豁免保费,我脑子是懵的。这几个到底是怎么个关系?

后来翻了一下产品条款,算是搞明白了。达尔文11号的基础保障里本身包含了重疾、中症和轻症——所以轻症和中症压根不是附加险,是主险自带的。

那「附加险」这个说法在哪儿来的?我寻思了一下,大概是把「可选责任」给混着叫了。

可选责任嘛,说白了就是你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加的部分。达尔文11号常见的可选责任有:

身故保障。字面意思,人不在了赔一笔钱给家里人。家庭经济压力大、担心万一自己出事家人没着落的话,这个挺实用的。

保费豁免。得了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或者重疾,后面该交的保费不用再交了,但保障继续。这功能对预算有限、怕生病后断供的人来说挺贴心的。

当然,最终哪些算基础责任、哪些算可选,得看你选的投保方案,合同条款才是最终依据。

所以下次再看到「附加险」这个词,别急着往可选责任上套,先看看产品条款里怎么写的。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