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听一个朋友吐槽,说他给老妈买的降压药,走的是自己的医保卡。结果今年想给自己加一份医疗险,核保时被要求解释那段高血压就诊记录。麻烦了。

很多人可能觉得,医保卡嘛,反正都是一家人,用谁的名字无所谓。但保险核保那边可不是这么想的。

关键得看你当时怎么办的这个事。

如果是通过正规的家庭共济渠道——在医保系统里提前绑定了关系,授权父母或配偶用你账户里的钱看病买药,这种情况问题不大。正规流程下,就诊人是谁,病历就落在谁头上,花的是你账户里的余额,仅此而已。

但要是没办过任何授权,直接把卡借出去刷,甚至让对方的名字出现在病历抬头上了呢?那就麻烦了。核保人员看到的就诊记录,默认就是医保卡持有人的既往病史。高血压、糖尿病这类慢性病记录,体检报告都很难完全洗清——因为这类病的特征就是长期存在、不可逆。

有人可能会问,那我事后补个体检报告证明自己没病行不行?坦白说,有用,但不一定够。核保会综合判断病史时长、持续性以及体检结果的匹配程度。不是说你拿出一个健康报告,对方就立刻相信你没病史了。

已经借出去过的,最稳妥的办法还是老老实实跟保险公司说清楚,提供当时的就诊情况和后续体检报告。遮遮掩掩或者赌运气,将来理赔时万一被查到既往症拒赔,那才是真的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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