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挺让人唏嘘的。前段时间跟朋友聊天,他提到老家有位长辈去世后,家里人没及时去社保部门报备,想着反正账户里还有钱,多领几个月再说。我听完当时就劝他赶紧打住——这事儿真不是开玩笑的。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人走了,养老金就停发。按月发的那份钱,从法律上讲,参保人一旦死亡,养老保险关系就终止了。你想继续"领",那叫冒领,是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说白了,就是从社保基金里偷钱。
但问题来了——老人攒了一辈子的养老保险缴费,就这么打水漂了?当然不是。去世后,有两笔钱是法律允许家属合法拿到的:
一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还没用完的钱。这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可以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手续齐全就能办。
二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个地方标准不太一样,但这是国家给遗属的保障,符合条件就能申请。
问题往往出在家属不清楚这些,或者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没人会发现"。安徽那边前几年就查出来一批类似情况——参保人已经去世了,账户却还在按月往外发钱,一查都是家属在冒领。涉及的金额不小,有些人被追责了。
法律怎么规定的呢?《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说得很清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责令退回,还得交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严重、金额较大,那就不是罚款的事了——可能构成诈骗罪,得负刑事责任。
我没有在吓唬人的意思。就是想让大家清楚,这条线真的不能碰。不是说你态度好、退了钱就没事,判不判刑要看具体情况,金额、情节、当地司法实践都有关系。别把自己和家人搭进去。
所以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人走了,第一时间去社保部门办理终止手续。该继承的走继承程序,该申领的按规矩申领。手续麻烦一点,但心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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