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着缴着断了,是不是这辈子在上海的养老金就凉了?还真不一定——关键得看你符不符合这几个条件。
最硬的门槛就两条:累计缴费满15年(这是底线,目前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至于这个年龄具体是多少,得查你对应的政策文件,延迟退休已经在推进了,别还按老黄历算。
光满足上面两条还不够,养老金关系得在上海。就是说,你得在上海参保,待遇领取地也在上海。这里有个有意思的规则:如果你在多个地方缴过费,最后缴费地满10年了,也能在这儿领——这是国办发〔2009〕66号文明确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的通用规则。
具体到谁能申领?三类人:
上海户籍的参保人员,这个没悬念。
在上海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出境定居人员——注意,不是随便断了就能算,得有10年以上的记录。
外来从业人员,待遇领取地确定在上海的。
所以你看,"停止缴费"本身不是问题,问题是停了之后你还满不满足那几条硬条件。当然,政策这东西一直在变,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都可能调整,动手算之前建议先去人社局官网或者打12333核实一下最新口径。想了解基础的社保规划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