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养老保险交了几年不想交了,或者要出国了,之前交的钱能不能退回来?

这事儿还真不能一概而论。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是不得提前支取的。也就是说,只要你还没到退休年龄,也没发生什么特殊情况,想随便把里面的钱取出来,基本没门儿。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死胡同,确实有几种特殊情况,是可以申请把个人账户里的钱退出来的。

第一种情况,就是人出国定居了,而且丧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时候,你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实后,会把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你。注意啊,这里强调的是“丧失国籍”,如果只是拿了绿卡但还保留中国国籍,通常是不能直接退保的,可以选择保留账户,等到符合领取条件时再享受待遇,或者回国继续缴费。

第二种情况,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累计缴费年限不够15年。这时候你有几个选择:一是延长缴费直到满15年;二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就是如果你既不想延缴也不想转居保,那就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把个人账户里的钱退给你。不过得提醒一句,单位帮你交的那部分统筹基金是退不了的,只能退你自己交的那部分本金和利息。

第三种情况,就是重复参保。比如你在两个地方同时交了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一边交职工养老一边交居民养老。这种重复缴费的部分,是可以申请清退的。办理转移接续的时候,社保系统通常会识别出来,你把多交的那部分申请退回来就行。

还有一种比较遗憾的情况,就是参保人在退休前不幸身故。这时候,家属可以继承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并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能不能办、需要带什么材料(比如护照、定居证明、死亡证明、身份证等),各地社保局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样。建议直接打12333或者去当地社保经办窗口问清楚,别白跑一趟。如果你对社保政策还有些拿不准,也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一些基础科普,心里有个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