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朋友问我:"你说重疾险保良性脑肿瘤,那我之前体检查出来的脑膜瘤算不算?"
我愣了一下。这问题挺有代表性的。很多人在选重疾险的时候,最关心"保多少种病",但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点——病种名称和实际定义,可能跟你想象的不太一样。
就拿"良性脑肿瘤"来说,这个叫法在日常语境里太常见了。但你去翻翻现在的重疾险合同,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变化:官方规范的叫法是"非恶性颅内肿瘤",而且它对肿瘤的位置、大小、是否引起症状等都有具体的医学判定标准。不是说你做个CT发现脑子里长了个东西,就能直接申请理赔的。
这背后是因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2020年11月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这份规范把成人重疾险必须包含的核心病种,从原来的25种扩展到了28种重度疾病,还首次引入了3种轻度疾病的统一定义。
这28种重度疾病,简单列一下: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非恶性颅内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你仔细看这些名字,是不是发现有些跟平时听到的不太一样?比如"终末期肾病"在规范里叫"严重慢性肾衰竭","良性脑肿瘤"变成了"非恶性颅内肿瘤"。这种命名调整不是文字游戏,而是为了跟临床医学诊断标准更好地对应,减少理赔时的争议。
除了这28种重度疾病,规范还定义了3种轻度疾病: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种在很多产品里是以轻症或"前症"的形式存在的,赔付比例通常比重症低一些。
说到这里你可能有个疑问:是不是重疾险只保这31种疾病?
不是的。这31种是行业统一的基础线,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增加其他病种来提升产品竞争力。所以你会看到有的产品写"保120种疾病",有的写"保150种"——多出来的那部分,就是各家的自定义病种。
所以回到开头那个问题。朋友问我脑膜瘤算不算重疾,我只能告诉他:得看你买的具体产品合同里怎么写的。重疾险的理赔不是简单地"对号入座",而是要符合合同条款中对该病种的定义。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建议,投保之前把条款里自己关心的病种定义看一遍。别光看名字觉得差不多就下单,到时候真出事才发现"这也不算那也不算"。
如果你想了解我们水滴保在重疾险产品设计上的思路,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