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常出差、旅行或者日常通勤依赖公共交通的朋友来说,风险这事儿有时候真不是“概率低”就能完全放心的。飞机失事、列车事故,一旦发生,对家庭经济的冲击往往是毁灭性的。

定期寿险本身解决的是极端身故风险——人不在了,赔一笔钱给家人。但如果你平时的出行方式比较多样,特别是经常坐飞机或者各类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光靠基础责任可能觉得“还差点什么”。这时候,可选责任就派上用场了。

航空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保障的是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在180日内因该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情况。简单说,就是在基础定寿赔付之上,额外再拿一笔钱。当然,这笔“额外”有多少,要看投保时和保险公司约定的比例,这个比例会写在保单上,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对应的数字也不一样。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逻辑基本一致,只是场景换成了火车、客车、轮渡这类水陆公共交通工具。触发条件也一样:乘客身份、意外伤害、180日内身故或全残,额外赔付比例同样由投保时约定并载明。

问题来了——这两项到底值不值得加?说白了,就看你的出行频率和现有保障情况。经常飞、飞来飞去的人,航空意外责任的意义显然更大;日常通勤靠火车、客车的人,水路公共交通意外责任更贴合实际。当然,具体选哪个、选多少,也要结合预算和其他意外险的覆盖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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