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朋友跟我倒苦水:她给老公买医疗险的时候,老公拍胸脯说身体好着呢没问题,她就顺手把健康告知全勾了“否”。结果后来老公住院,查出来肺结节,保险公司拒赔了。这官司打到法院,也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

她委屈啊:明明是老公自己没说实话,凭什么她来背锅?

说实话,这种事在家庭投保里太常见了——一人做投保人,全家健康告知都归ta填。但这里有个法律盲区很多人不知道:现行《保险法》第十六条白纸黑字写的是,投保人才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被保险人并没有这个法定义务。所以以前真闹到法院,保险公司未必能赢。

不过,事情正在起变化。

根据2026年公开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来如实告知的义务范围可能扩到被保险人头上。也就是说,你给老公买保险,如果老公明知自己有健康异常却不说——将来保险公司拒赔的概率会大很多,法院判你赢的难度也上去了。

这里得敲个黑板:修订草案目前还是征求意见稿阶段,什么时候落地、能落地多少,现在都是未知数。不是说“修订后一定怎样怎样”,而是“如果将来草案通过,会怎样”。

但不管法律怎么变,有一点是确定的:健康告知这件事,最好让被保险人本人过目确认。你觉得自己问过了就完事了?万一对方就是忘了呢?万一你觉得没必要问呢?这种小疏漏,等理赔的时候可能就是几十万的事。

所以啊,给家人买保险,别嫌麻烦。健康告知那几页纸,让被保险人自己看一遍、确认一遍、签字一遍,真不是多此一举。这不是在为难家人,是在保护你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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