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朋友问我,说他在东莞干了好几年,现在打算回老家发展,问能不能把在东莞交的社保钱一次性取出来带走。
我寻思了一下,这其实是很多打工人的共同想法:反正都要走了,不如把钱揣兜里实在。但现实情况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样。
在东莞,或者说在整个广东省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不能随便“退保”的。也就是说,仅仅因为“离职”或者“离开东莞”,是没法直接把社保账户里的钱全部提现的。
为什么不让退?
社保的核心逻辑是互助共济和长期保障。如果大家都工作几年就取钱走人,那养老金池子就空了,等到真正退休需要养老的时候,制度就转不动了。所以政策上卡得很死。
那什么情况下能取?
虽然不能随便退,但有几种特殊情况是可以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取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一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比如移民出国定居了;
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且不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
三是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如果你只是单纯地换城市工作,或者回农村老家,并不符合上面这些“硬性”条件,那就不能退保。
那钱怎么办?
不能取不代表钱没了。你的社保关系是可以“转移”的。
如果你去另一个城市工作,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把在东莞交的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转到新参保地。这样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以后退休待遇也不会吃亏。
如果暂时没工作,或者回户籍地,也可以考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或者转入户籍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之前网上流传的一些“退保攻略”,说要填什么《减员表》、《申报表》,还要去银行领钱,那些大多是很多年前的老黄历,或者是针对极少数特殊群体的操作,甚至可能是误解了“失业保险金”或“公积金提取”的流程。现在社保系统全国联网,管理非常规范,想靠“离职”这个理由把养老金取出来,基本行不通。
所以,别急着销户。社保这东西,交的时间越长,基数越高,以后领的才越多。把它当成一个跟着你走的“存折”,而不是一个随时能取的“钱包”,可能心态会平和很多。
如果对具体转移流程不清楚,可以登录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社保知识,或者直接拨打东莞社保热线12333咨询最新政策,毕竟各地执行细节偶尔会有微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