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妈妈在休产假前都会纠结一个问题:我这期间到底该拿生育津贴,还是拿产假工资?能不能两个都领着,双倍快乐一下?

我寻思了一下,这事儿还真不能想当然。虽然最后到手的都是钱,但这两笔钱的“出身”和“脾气”可完全不一样。

先说清楚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基金,给职业妇女在休产假期间提供的生活费用。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国家帮你“发工资”。而产假工资,是你所在的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你休假期间照常发给你的基本工资。

这就引出了第一个大区别:谁掏钱。

生育津贴是社保机构拨给公司的(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直接发给个人),再由公司转交给你;产假工资则是公司直接从自己账户里掏钱发给你。所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前提是你单位给你交了生育保险,而且很多城市还要求缴满一定年限,比如一年。要是公司没给你交社保,或者缴费年限不够,那社保局可不认账,这时候你就只能指望公司按规矩发产假工资了。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能不能同时领”,答案通常是:不能。

为啥?因为生育津贴本质上就是产假工资的“替代品”。社保局把钱拨给公司,就是为了让公司在你不干活的时候,依然有钱发给你。如果你既拿了公司全额发的工资,又想把社保给的津贴揣进兜里,那等于一份时间拿了两份钱,这在逻辑上和法规上都是说不通的。

不过,这里有个非常关键的“就高不就低”原则,千万别被忽悠了。

如果社保算出来的生育津贴,比你原本的工资高,那公司必须把多出来的这部分差额也给你,不能私吞。反过来,如果生育津贴比你原来的工资低,公司也不能让你吃亏,必须自掏腰包把差额补足,保证你到手的钱不低于你正常上班时的工资标准。

所以,别盯着“两份钱”看,重点要盯住“差额”。你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更多关于社保报销的细节,心里有个底。毕竟,生孩子是大事,这些该得的权益,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