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家里人买保险,最头疼的往往不是挑产品,而是那个让人心里打鼓的健康告知。特别是给配偶或者父母投保时,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自己在手机上操作,健康告知那一栏,手一滑全选了“否”,心想应该没啥大事吧?

但真到了理赔的时候,这事儿就可能变成大麻烦。

我见过不少这样的案例。比如妻子给丈夫买百万医疗险,丈夫之前查出来有肺结节,但没当回事,也没跟妻子细说。妻子在投保时,基于对丈夫健康状况的“大概了解”,把健康告知全填了“否”。几年后丈夫住院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一查既往病史,直接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甚至解除合同。

这时候很多人会觉得委屈:我又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知道他有这个病啊!

从法律层面看,现行《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如果投保人确实不知情,且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询问义务(比如有聊天记录证明问过丈夫,丈夫说没事),在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不一定能靠“未如实告知”稳稳地拒赔成功。毕竟,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肚子里的蛔虫。

不过,这里有个很大的风险点:被保险人自己知不知道?

如果被保险人明明知道自己有肺结节、高血压或者其他既往症,却在配偶投保时选择不说,或者在配偶询问时故意隐瞒,那性质就变了。这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一旦坐实是“故意”,保险公司不仅不赔钱,连保费都可能不退。

而且,现在的监管趋势和司法解释越来越强调“最大诚信原则”。有些征求意见稿甚至提出,被保险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这意味着,以后代填健康告知的门槛和风险可能会更高。哪怕是你帮家人买,只要被保险人心里清楚自己有病却没告诉投保人,最后理赔时扯皮的概率非常大。

所以,给家人买保险,千万别想当然。

哪怕关系再亲密,投保前也得正儿八经地问一句:“你以前住过院吗?体检有没有什么异常指标?有没有长期吃的药?”别怕麻烦,这一步省不得。如果有拿不准的,最好把体检报告拿出来对照着填,或者走智能核保、人工核保,把情况说清楚,让保险公司给出明确的承保结论。

毕竟,买保险是为了兜底,不是为了给自己埋雷。水滴保保险攻略里也有很多关于健康告知的详细解读,实在拿不准可以去看看,或者咨询专业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