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遇到个事儿,挺让人唏嘘的。
老张高血压十来年了,药一直没断过。后来看到一款不需要健康告知的百万医疗险,想着反正没问高血压,投就投了。去年底他心梗住院,装了两个支架,花了快八万。出院后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被拒了——理由是“冠心病属于高血压并发症,既往症免责”。
老张懵了:心梗是心梗,高血压是高血压,这俩怎么就成了一回事?
这还真不是保险公司胡搅蛮缠。高血压最可怕的地方,从来不是血压数字本身,而是它对心脏、大脑、肾脏这些器官的持续伤害。冠心病、心律失常、脑梗塞、肾功能不全……这些在医学上都有明确记录,是高血压的常见并发症。保险合同里既往症免责条款针对的,就是这类“投保前已经埋下的雷”。
问题来了:投保时没让你告知,出险时却翻旧账,这合理吗?
说实话,无健康告知的产品之所以不问你健康状况,并不是因为它什么都能赔,而是换了一种风险控制方式——把既往症及其相关并发症统统写进免责条款。你以为的“门槛低”,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在别处加了锁。
更让人头疼的是“并发症”这三个字。什么程度算并发症、哪些病属于高血压的并发症,普通人根本拿不准。有时分得清,像心梗和冠心病,确实和高血压脱不了干系;有时候就很难说,比如肾功能不全,可能你以为只是“老毛病”,保险公司却认为是高血压惹的祸。医生写病历也不会给你标注“这是高血压第几号并发症”,所以很多人到理赔那一步才发现自己根本说不清楚。
说白了,无健告产品更像是一道“宽进”的门,但“严出”的规则全写在合同免责条款里。投保之前不看清楚那一小段话,后期可能就要吃大亏。投保前认真读一遍“既往症定义”和“责任免除”章节,能省去不少事后扯皮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