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刷到一个帖子,有人问:“买了含身故的重疾险,人没了是不是就能赔?”评论区吵成一锅粥。

我寻思了一下,这问题还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

含身故的重疾险,听起来好像是“人没了就赔”。但保险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才是决定赔不赔的关键。很多人买的时候压根没仔细看,等到出事了才发现——哎?怎么不赔?

举个例子,酒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开车,或者开着一辆连行驶证都没有的车——出了事,保险公司大概率会拒赔。你说冤不冤?但条款写得明明白白。

还有一种情况很多人没想到: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不赔。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不希望一个人的生死和保险利益绑得太紧。当然,有个例外——如果自杀时已经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就不受这个限制。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呢?很多重疾险对这类情况也有明确免责。条款里通常会列一些例外疾病,不同产品细节可能不一样,具体得看你那份合同。

剩下几项比较好理解:投保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犯罪、吸毒、战争暴乱、核辐射污染——这些要么是违法行为,要么属于极端情形,保险公司不赔倒也说得过去。

真遇上了免责情形,保险公司一般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或未满期净保费,然后终止合同。具体能拿回多少钱,看合同条款怎么写的。

说到底,买之前多看一眼条款,尤其是免责部分,不亏。想省点心的话,可以先到水滴保保险攻略了解下重疾险选购的基础逻辑,心里有数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