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在“受益人”那一栏要么空着,要么随手写个“法定”。心里可能想着:反正都是一家人,给谁都一样。
其实还真不一样。
如果没指定具体的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且没有其他受益人,这笔理赔金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这时候,保险公司就得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来发钱。
谁是法定继承人呢?
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注意,是大家一起分,不是谁离得近谁多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人,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这听起来挺公平,但实际操作里全是坑。
因为一旦变成遗产,性质就变了。首先,它得用来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要是欠了钱,债权人是有权要求用这笔理赔金来还的。其次,领钱的手续特别繁琐。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得到场,或者提供公证过的继承权证明书。只要其中有一个人不同意,或者联系不上,这钱就卡在保险公司那儿,谁也拿不走。
我见过不少家庭,因为理赔金分配闹得不愉快。本来是想留份保障,结果成了矛盾的导火索。
所以,我们水滴保一直建议大家,买保险时最好明确指定受益人。你可以写配偶,也可以写孩子,甚至按比例分配。这样理赔时,钱直接打给指定的人,不用公证,不用还债(除非有恶意避债嫌疑),速度快,争议也少。
要是当时忘了写,或者后来想法变了,也没关系。保单生效后,随时可以申请变更受益人,只要被保险人同意就行。水滴保保险服务里就有相关的指引,动动手指就能改,别嫌麻烦,这一步能省掉以后很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