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还在试用期,生病了想走医保却发现公司没给交,人事还理直气壮地说“转正后才交”,这操作确实让人挺无语的。
其实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咱们国家的社保是强制性的,只要你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哪怕是在试用期,单位也得给你交社保。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得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去办社保登记。所以,“试用期不交社保”本身就是违规操作,不管双方怎么“协商一致”,都不能免除这个法定义务。
那要是真像案例里那样,因为单位没及时交医保,导致看病没法报销,这笔钱难道只能自己掏腰包吗?当然不是。既然是单位的过错导致了你的医保待遇中断,那在中断期间产生的、原本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就得由单位参照医保待遇标准来买单。这就好比是你本该享受的保障被人为掐断了,责任方自然得兜底。
遇到这种情况,别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怕丢工作就忍了。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看病发票这些证据,先跟公司好好沟通。如果对方还是坚持不交或者不赔偿,可以去当地社保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毕竟,社保不仅是当下的医疗保障,还关系到以后的养老金等长远利益,该争取的权益千万别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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