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朋友在问,信托行业的“保障基金”到底是个什么章程,钱该怎么交,交了又有什么用。
其实这背后的逻辑挺有意思的,监管层把原来的那一套机制给拆开了。以前那个大家熟悉的、靠信托公司拿净资产1%来认购的基金,现在改了个名儿,叫“流动性互助基金”。
听着名字就知道,它的主要任务是“救急不救穷”,专门用来在行业里调剂流动性。比如哪家信托公司临时手头紧,周转不开,这个基金能搭把手。
与此同时,新设立了一个“缴纳制信托业保障基金”。这个才是重头戏,它是按照信托公司的各类信托业务收入和固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缴纳的。费率也不是拍脑袋定的,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简单说,业务做得多、风险状况不同的公司,交的钱也不一样。
这两笔钱虽然都是行业里的“压舱石”,但用途分得很清。流动性互助基金主要发挥调剂功能;而新的保障基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阶段性持股、设立过桥机构等方式,参与到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中去。
不过得提醒一句,不管是哪种基金,监管都划了红线:不得用于刚性兑付,也不能去救助那些已经被撤销或破产清算的机构。这就是为了强化道德风险防范,逼着信托公司及其股东严格执行恢复与处置计划,出了事得先积极开展自救,不能总想着靠基金兜底。
具体的缴纳比例和细则,随着行业转型还在不断明确中,大家如果关注这方面的动态,可以多留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管理办法。对于咱们普通投资者来说,了解这些机制,主要是明白现在的信托产品不再是“闭眼买”的时代了,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越来越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