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最纠结的就是:我身体有点小毛病,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也同意承保了,那以后这病复发了或者加重了,到底赔不赔?
这事儿不能一概而论,得看你手里拿到的那张“核保结论”是怎么写的。
咱们先说个最理想的情况。如果你投保时把病史交代得清清楚楚,保险公司审核后,给出的结论是“标准体承保”。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保险公司已经知道了你的风险,但经过评估,他们觉得这个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愿意按正常人的标准来收保费、给保障。这时候,如果以后因为这个病住院花钱,大概率是能赔的。在法律上有个说法叫“弃权与禁反言”,简单说就是,既然你当时都同意承保了,就不能事后反悔说“哎呀你这病是既往症我不赔”。
但现实往往没那么完美。更常见的情况是“除外承保”。比如你有甲状腺结节,保险公司会说:“行,我给你保,但是甲状腺相关的疾病及其并发症,我们不赔。”这种情况下,条款写得明明白白,以后要是因为甲状腺问题住院,那肯定是不赔的。这也没毛病,毕竟风险已经提前撇清了。
最怕的是哪种?是你投保时觉得自己没事,或者忘了说,没做健康告知。等到真出险了,保险公司一查病历,发现你这病买保险前就有了。这时候,免责条款里的“既往症不予赔付”就会生效,不仅不赔钱,合同可能还得解除,保费都不一定退。这就很被动了。
所以,如果你是有既往症的朋友,在投保百万医疗险这类产品时,千万别嫌麻烦。一定要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并且把核保通过的截图、邮件或者书面结论保存好。特别是当核保结论写得模棱两可的时候,最好能争取让保险公司在备注里写清楚,到底是“标准体”还是“除外”。
毕竟,理赔时候靠的不是嘴皮子,而是白纸黑字的合同和核保记录。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如何正确进行健康告知的细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里面有很多实用的避坑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