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意外险,其实心里就惦记两件事:真出事了,这钱到底怎么给?
咱们水滴保在给用户做咨询的时候,发现大家对“身故”和“伤残”这两个概念经常混在一起。其实它们是两个独立的赔付通道。
先说身故。这个最简单直接,如果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就按照合同里写的那个保额,一次性把钱给到受益人。这时候,这份保单的责任也就到头了,合同终止。
有个特殊情况挺让人纠结的,就是人失踪了。如果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后来经过法院宣告死亡,保险公司也是按身故来赔的。但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充满戏剧性,万一被宣告死亡的人又活生生出现在大家面前呢?那之前领走的这笔身故保险金,受领人是得退回去的。这也是为了公平嘛,毕竟保险保的是“损失”,人还在,损失就不成立了。
再说伤残。这跟身故不一样,它不是“全有或全无”。
如果被保险人在身故前,已经因为这次意外或者其他意外领过残疾或者烧烫伤的赔偿金,那么最后算身故保险金的时候,得把之前已经给付的那部分扣掉。简单说,就是保额是有上限的,不能重复拿两份全额的钱。
至于伤残具体赔多少,那是个技术活。通常是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定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赔100%;十级最轻,赔10%。中间每差一级,比例就差10%。所以,受了伤别急着慌,先看看鉴定结果是哪一级,心里就有底了。
我寻思了一下,大家买意外险,别光盯着那个总保额看。得看清楚条款里关于身故和伤残的具体定义,尤其是那些免责条款。比如,是不是所有的“意外”都赔?有些高风险运动或者特定情况可能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
如果你对具体的保障细节还有疑问,或者想看看不同产品的条款差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多翻翻,那里有很多干货能帮你理清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