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得了抑郁症还能不能买保险?

其实这事儿得分情况看。抑郁症在医学上被归类为精神类疾病,而许多重疾险、医疗险和定期寿险的健康告知里,通常会问到“是否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者“是否曾确诊抑郁症、焦虑症”。

如果你在投保时,明明有过确诊记录却没告诉保险公司,这就埋下了一个雷。以后万一出险,保险公司一查病历发现你当初没如实告知,大概率会直接拒赔,甚至解除合同。这种纠纷打起官司来,消费者往往很被动,因为《保险法》第十六条白纸黑字写着: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人可能会想,反正寿险里有“两年自杀条款”,合同生效两年后自杀也能赔,那我不说病史是不是也行?

这逻辑有点跑偏了。两年后赔付是针对身故责任里的特殊情况,但如果你是因为抑郁症导致的重疾、医疗支出,或者在等待期内、两年内发生风险,隐瞒病史就是硬伤。而且,即便过了两年,如果保险公司能证明你投保时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隐瞒,且该病情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依然可能产生理赔争议。

所以,别抱侥幸心理。

如果曾经确诊过抑郁症,投保时最好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轻度抑郁、已经康复多年的,有机会标准体承保或者加费承保;中重度的可能会被延期或拒保。但这都比“带病投保、隐瞒不报”要稳妥得多。

想了解不同健康状况下怎么挑产品,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具体的核保指引,心里有个底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