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真实的事儿。有个朋友给孩子买了份保险,投保时勾选“无健康异常”,结果后来孩子生病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一查记录——投保前就有过门诊记录,没告知。拒赔,没商量。保费也没退回来。

问题出在哪?就是没搞清楚健康告知到底该说谁的情况。

买保险这事儿,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人就是掏钱签合同的那个人,被保险人则是享受保障的那个人。在给孩子投保的场景下,投保人是家长,被保险人是孩子。所以健康告知问的,是孩子的身体状况,不是家长自己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家长有病会影响理赔吗?一般来说,健康险只针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审核。除非产品条款特别说明,否则家长的健康状况不影响孩子的保障。

《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清楚: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告知的内容是“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注意,是“被保险人”。

那要是没如实告知会怎样?法律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故意不说。明明知道孩子有异常,还心存侥幸。这种最惨——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仅不赔,保费也不退。

另一种是重大过失。就是真忘了、没当回事。这种情况可以退保费,但理赔也别想了。

所以核心就一句话:给孩子投保,健康告知填的是孩子的健康情况,不是你自己的。投保前核对好病史、体检异常记录,有就如实说,没有就踏实勾“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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