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这个事儿,说起来总有人踩坑。前阵子有人问我,说公司只给缴五险,公积金“以后再说”,问我这样行不行。

不行。这真不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写得清清楚楚:单位录用职工,就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要你是正式在职职工,公积金就得缴,不存在什么“总版合同缴、地方版合同不缴”的说法——要是有人跟你这么讲,十有八九是在忽悠你。

再说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63条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报酬这一块,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在同一岗位,理应是同一个标准。但这里有个但是——法律保护的“同酬”主要指劳动报酬本身,至于年终奖、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这些福利待遇,不同企业的执行方式可能不太一样,签合同之前最好问仔细了。

我寻思了一下,很多人吃亏就吃亏在签合同的时候没看仔细。什么五险一金、什么薪酬结构,白纸黑字落下去,后面想维权就难了。所以别嫌麻烦,签之前逐条过一遍,不明白的地方当场问,这才是正经保护自己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