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朋友问我,他买的那款重疾险里写着有“身故保障”,那是不是意味着得了重疾赔一笔钱,以后人走了还能再赔一笔?

这其实是很多人对重疾险的一个常见误解。

咱们得先搞清楚,市面上大多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采用的是“重疾与身故共用保额”的模式。什么意思呢?就是你买的这份保险,总共就那一笔保额(比如50万)。如果被保险人不幸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了这50万,合同基本上就结束了。这时候,身故责任也就随之消失,以后即便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再额外赔付身故金。

反过来也一样,如果被保险人在没得重疾的情况下先身故了,那保险公司就直接赔付身故保险金,合同同样终止,重疾保障也没了。

这种设计有点像“二选一”。它的好处是,无论是因为生病还是因为意外离世,家人最终都能拿到一笔钱,不会觉得保费白交了。对于家庭的经济支柱来说,这种确定性确实能带来一些安全感。

不过,也不是所有带身故责任的产品都这么规定。有些产品在重疾赔付后,身故责任可能还会继续有效(通常是赔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或者有些高端产品支持多次赔付。所以,别光听名字里有“身故”就觉得是双重保障,具体还得翻开保险合同,看看“保险责任”那一栏是怎么写的。

另外,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通常比不带身故的纯消费型重疾险要贵不少。如果你预算有限,或者已经单独买了定期寿险,其实可以考虑把这两者拆开买,性价比可能会更高。想了解怎么搭配更划算,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配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