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前几天慌慌张张地来找我,说体检报告上写着“心内膜炎症”,现在想买份百万医疗险,问我不告知行不行。
说实话,这问题挺让人纠结的——不告知吧,怕以后理赔埋雷;告知吧,又怕直接被拒保或者加费。我就跟他把这个事儿捋了捋。
健康告知到底是个啥
保险公司在咱们投保的时候,会让咱们填一份关于身体健康情况的问卷。这不是故意为难人,而是他们得根据咱们的健康状况来评估风险——要不要承保、加多少钱承保、或者干脆先观察一段时间。
心内膜炎症这种病史,99%的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里都会问到,为啥?因为它涉及心脏这个要害器官,保险公司当然会多留个心眼。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说得很明确: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没把健康情况说清楚,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调高保费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不过这里有两个重要的限制条件,知道的人可能不多——
一是“30日期限”:保险公司发现自己该知道的事情后,超过30天还没行使解除权,这权利就没了。
二是“2年不可抗辩”:合同生效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能再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
但要注意,不可抗辩期不是万能的挡箭牌——如果存在故意欺诈行为,法院判例中有支持拒赔的先例。
我的建议
与其赌那个“万一查不出来”的概率,不如一开始就老老实实告知。现在部分百万医疗险对既往症的定义相对宽松,不同产品的核保结论也可能不一样,有的加费、有的除外、有的直接标体承保,多试几家说不定还有机会。
想进一步了解投保时的健康告知该怎么填写,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