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定期寿险,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保意外”。但实际上,自然死亡也在它的射程范围内——不管是因为身体衰老、器官衰竭,还是高血压、糖尿病这类慢性病,都算。

这里有个前提:得在保障期内。你买的定期寿险保多久,就管多久。保20年,或者保到60岁,一旦期满合同终止,之后的事情就跟这份保单没关系了。举个例子,老王给自己买了一份保至60岁的定期寿险,58岁自然死亡——能赔;61岁去世——不赔,因为保障期已经过了。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时间门槛:等待期。每款产品等待期长度可能不一样,这期间如果因疾病身故,大多数产品只退还已交保费,不算利息;等过了等待期,无论是衰老还是慢性病导致的死亡,都会按100%保额赔给你。具体等待期多长,看合同条款。

还有一点不能漏:不在免责范围内。即使确实是自然死亡,但如果涉及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自伤、吸食毒品、酒后驾驶、核爆炸等情况,保险公司说“不赔”是合理的。另外,《保险法》明确规定,合同成立两年内的自杀也属于免责。

三个条件说完了:在保障期内、过了等待期、不触犯免责条款。满足这些,定期寿险就会按基本保额一次性打给受益人。投保之前,建议把免责条款多看两遍,别等到用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还有这一条”。想进一步了解定期寿险的基础逻辑,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