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上周差点买错险。“都赔重疾,怎么还有两种?”——他的疑惑很普遍。

重疾险按给付形态分,主要有额外给付和提前给付两种。名字听起来差不多,实际差别大了,直接影响你出事时家人最终拿到的赔偿。

提前给付型。这种通常作为附加险,和主险(多为终身寿险)捆绑买。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时,保险公司提前给付部分或全部本该留给家人的身故保险金——换句话说,这钱是从你未来留给家人的那笔里先预支的。结果呢?你拿到重疾赔偿的同时,身故保障会大幅缩水,甚至彻底没了。

额外给付型呢?思路完全不同。同样多以附加险形式存在,但赔付是额外给的,这笔钱独立于主险保额,不会削减原本留给家人的身故赔偿,也不会影响满期金给付。当然,这类产品通常不返还保费,属于消费型。

关键在于想清楚“保额共用”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提前给付不是额外给,是预支。

我寻思了一下,这选择本质上是在问自己:万一生了大病,你更想保谁?是当时需要治病的自己,还是之后可能需要钱的家人?如果两个都想照顾好,就要看清楚产品条款里重疾赔付和身故保额的关系。

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对疾病种类、定义及给付条件可能存在差异,选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具体保障范围。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