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离婚这一步,除了感情上的纠葛,财产分割确实是个让人头疼的实务问题。尤其是那些还没到期的保单,既不像房子车子那样看得见摸得着,又牵扯到后续的保障连续性,处理起来稍微有点讲究。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退了分钱”,这确实是最干脆的办法。退保后保险公司退还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这笔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可以平分或者按协商比例分配。但这里有个坑得注意:现金价值往往远低于已交保费,特别是在投保的前几年,这时候退保亏损非常大。而且,如果这是一份健康险,退保后保障就没了。万一之后身体出了点小状况,想再买新的保险,可能会因为健康告知过不去而被拒保或者加费。这种“裸奔”的风险,在决定退保前得好好掂量一下。
如果不打算退保,那就得商量谁来继续持有这张保单。通常的做法是变更投保人。比如,原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交的保费,现在可以约定由其中一方继续缴纳,同时给另一方相应的现金价值补偿。如果是给孩子买的保险,一般会变更为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作为投保人,这样后续缴费和理赔都更方便。不过要注意,如果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变更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时,通常需要得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其实,法律条文是冷的,但日子是活的。在处理这些保单时,除了看清合同里的现金价值表,更多时候靠的是双方的沟通和妥协。毕竟,把现有的保障理顺,比为了分那点钱而失去未来的安全感,对谁来说都更实在些。如果有拿不准的地方,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配置思路,心里能更有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