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年金险主要是存钱领钱,跟身体健康关系不大,所以在填健康告知的时候,看到问有没有心脏病史、心律失常,心想“反正又不赔病”,就顺手选了否。

这想法其实挺危险的。

年金险虽然不像重疾险那样直接挂钩疾病赔付,但它依然属于人身保险合同。在投保环节,保险公司照样会评估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因为健康状况会影响寿命预期,进而影响年金产品的定价和风险。

你要是明明查出来过心律不齐,却为了顺利承保故意不说,这就埋雷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得如实回答保险公司的询问。要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这里有个大家常听说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说是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随便解约了。

但这不代表你可以高枕无忧。

如果保险公司能证明你是“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哪怕过了两年,在理赔或者领取年金的关键节点,他们依然可能拿出证据跟你较劲。到时候不仅钱领不到,之前交的保费可能都得扯皮,甚至还得搭上诉讼费。

我见过不少案例,法院最后往往支持保险公司,因为诚信是保险的基石。你省事儿不告知,后期麻烦更大。

所以,有心律失常病史的朋友,投保时别抱侥幸心理。该告知就告知,大不了走核保流程,看看是正常承保、加费还是除外。水滴保官网首页上有很多产品可以对比,也有专业的顾问帮你看看怎么填更合适,总比以后被拒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