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事,光是协议条款就够让人头疼的了。但有一样东西很多人容易忽略——就是那些年买的保单。
保单现金价值说白了就是退保能拿回来的钱。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的保费形成的现金价值,法律上确实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能要分。这不是所有保单都逃不掉分割的命运,具体怎么算,得看钱从哪来、保单怎么写的。
有个挺有意思的现象——同样是买保险,有些人就能把这笔钱牢牢护住,有些人却得眼睁睁看着被分割。这里头的门道,我跟你捋一捋。
婚前自己攒的钱,或者家里老人留的钱、明确只给一方的赠与——这类财产本来就属于个人财产,用它们买保险形成的现金价值,离婚时另一方一般主张不了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都算个人财产。所以啊,当年用彩礼钱给自己买的那份保险,底气可以足一点。
不过话说回来,光靠"钱是我的"还不够。保单本身白纸黑字约定为个人财产,才是硬道理。这可不是随口说说的事,得有书面协议支撑。想提前把这笔钱隔离出来,投保时就得把约定写清楚,别等事情发生了再补救。
还有一种情况挺特殊的——用意外险伤残金、重疾险理赔款这类人身伤害赔偿金买的保单。说到底是拿受伤换来的补偿,用来保障后续生活的,法律上倾向于把这部分保护起来。道理很简单,这钱本来就是用来治病的,不能因为婚姻关系变化就打水漂。
说到这儿,得提一下涉及孩子的情况。教育金、少儿重疾这类保单,法院一般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尽量维持合同继续有效。抚养孩子那一方继续持有保单,另一方拿现金补偿。为啥这么处理?退保取钱会损害孩子保障,中断的话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但具体怎么判还得看案情。
所以你看,保单分割这事不是非黑即白的。缴费来源、合同约定、受益人设定,甚至有没有涉及孩子,都会影响最终结果。想进一步了解家庭财务规划的基本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