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结婚期间买的保险,离婚了这保单到底算谁的?

简单说,如果保费是用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交的,那这张保单的现金价值,在法律上通常就被视为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这部分价值是可以拿出来分的。

不过,现实情况往往没那么“一刀切”。

我见过不少案例,最后并不是直接把保单退了分钱,因为退保损失太大,而且保障也没了。更常见的做法是,保单归一方持有,持有方给另一方相当于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这样既保住了保障,又分了财产,算是个折中办法。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有几种特殊情况,这钱可能就不用分,或者不分给另一方:

比如,你能证明交保费的钱完全是你婚前的个人积蓄,或者是父母遗嘱、赠与合同里明确写明了只给你一个人的钱。这种情况下,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就更偏向于个人财产。

还有一种,就是两人早就签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某些保单归各自所有。只要这协议合法有效,那就按协议来,法律尊重你们的自愿约定。

另外,有些比较特殊的赔偿金,比如因为人身伤害拿到的赔偿款,如果用这笔钱买了保险,那这保单的性质也会跟着变,通常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说到孩子,这就更复杂一点。如果是给孩子买的教育金或者重疾险,法院在判的时候,往往会倾向于让保单继续有效。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保障中断了对孩子没好处。通常会判给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继续持有保单,然后由这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所以,真遇到这事儿,别光盯着“分”还是“不分”,得看钱从哪来、保单写给谁、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果有争议,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把证据理清楚。想了解更详细的保险配置思路,也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面有一些关于家庭保障规划的常识,或许能帮你理清思路。